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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4-06-24 点击数:

图书馆作为存放大量纸质文献、木制家具、信息技术设备和设施等的场所,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为做好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等,结合实际,制定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1.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2.馆长是图书馆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其他工作人员是所负责“小网格”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图书馆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明确各网格管理人员、职责,图书馆划分为“中、小”二级网格,“中网格”为分属图书馆使用或管理的所有区域,管理人员为馆长,“小网格”为图书馆使用或管理的划分细格区域,管理人员为图书馆其他工作人员。

1.“中网格”职责:牵头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明确各“小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各“小网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收集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2.“小网格”主要职责:负责区域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器材的巡查,每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负责区域内用火用电安全情况,跟进火灾隐患整改,确保区域内消防通道的畅通;主动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灭火救援、疏散引导和宣传培训基本技能,熟悉工作区域及相邻区域消防设施器材分布,一有火情报警立即汇报,第一时间就近处置,第一时间组织引导其他人员就近疏散。

各网格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应及时汇报保卫部。

三、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掌握“四个能力”、“一畅两会”基本内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通畅、会报警扑救初级火灾会自救逃生),掌握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水带、消防软盘、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等的消防设施器材运用技能。

2.所有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知识培训,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学院有关防火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消防安全工作规范

1.图书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非火警不得动用消防设备;图书馆内的照明灯具、电源插头、插座及电源开关等必须保持完好,如有接触不良或损坏的情况,要及时报修更换。

2.当班工作人员要熟知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不得随意移动;要对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安全通道、应急灯等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工作人员须负责自身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下班前必须做到“四关一切”,即关闭电器设备、关灯、关窗、关门,切断电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做好节假日、学期初和学期期末的消防安全检查及自查工作,消除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熟知报警电话(119),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馆长和保卫部汇报,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更大危害。

五、消防安全责任

因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工作的过错导致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事故责任人应对发生和扩大部分承担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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