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网站!

规章制度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4-06-24 点击数:

为了规范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运维,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网站建设与网上信息发布和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运维

1.成立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mzytsg)运维团队。团队由馆长、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员和运营者组成,共同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运维,并实行分级管理。

2.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的年审(即公众平台认证)由公众号管理员负责,馆办公室协办。

3.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日常运维主要由管理员和运营者共同负责。包括栏目新增、删除和修改,信息发布、留言管理、消息管理、自动回复(字典管理)等。信息推文分自建图文和转载图文,内容包括数字资源培训(讲座)预告,读者活动通知、报道,图书馆业内动态,图书推荐等。读者留言(公众平台留言和推文留言)由管理员和运营者根据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回复,涉及馆内其他部门的应与该部门负责人沟通后再回复,自动回复的字典管理由管理员和运营者定时更新。

二、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

1.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要规范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要求,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把好网站内容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关,未经审核校对的新闻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发布,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安全不出纰漏,杜绝出现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发文时间 错误等问题。采取分级管理模式,建立“三审三校”制度,栏目新增、删除、修改以及运营者制作原创推文完毕或转载的推文,须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初审,再由办公室审核,最后由馆长核准发布。

2.转载推文按有关规定注明出处,不得侵权,原创推文配图必须使用免费且无须授权的图片。

3.读者在留言中发表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言论,按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附则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审核发布流程



服务指引

办公室电话:北校区:0668-2920227  南校区:0668-2090819
图书馆邮箱:mzytsg@126.com

图书馆官方公众号

copyright@201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所有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