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和组织专家评审,现对评审通过拟立项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拟立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项目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8271、3762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