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拟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示范性产业学院、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10大类。
二、申报条件
具体见各申报项目申报指南、审核要点及评审指标。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申请人所主持同类型项目尚未结题的。
2.申请人主持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被撤项(包括项目负责人主动申请撤项)、验收不通过的。
3.同一申报人本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不得同时申请主持同一类别项目。
4.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三、截止时间及材料提交清单
(一)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
各系(部)应在规定日期前将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668-2920100,电子邮箱:mzykyk@126.com。
(二)材料提交清单
材料提交详见各附件。
附件:1.示范性产业学院
2.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3.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4.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待定)
5.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
6.技能大师工作室
7.专业教学资源库
8.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9.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10.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