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体函〔2019〕80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期风险评估,2019年第二季度我省学校(含托幼机构)急性传染病暴发应“重点关注”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需要关注”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和麻疹疫情。为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新学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落实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和落实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落实措施,加强防控
(一)做好学生健康监测与报告。学校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和报告制度;高校要加强发热门诊的值班力量。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学校责任报告人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好秋季新学期各学段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的准备工作。
(二)彻底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学校要按照属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科学有效的灭蚊和灭鼠行动,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要确保师生洗手设施、用品充足、取用方便。
(三)严格做好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培训工作,完善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制度。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定期监测师生饮用水,确保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卫生健康意识和能力。学校要通过卫生与健康课程,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根据不同学段重点防控的传染病病种(详见附件),以多种形式开展宣教活动,普及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六)加强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医校协作”工作机制,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把通知内容传达到本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切实将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2019年第二季度广东省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要点.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