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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192019-05-10 09:38:15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9-05-10 09:38:15 点击次数:

粤教毕函〔2019〕34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单位定于2019年4月至8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省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南粤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佛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协办单位: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广东金融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香港、澳门等相关单位

    省赛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

   (一)组委会。负责活动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任:景李虎

    组委会常务副主任:邱克楠、曾峥、王?

    组委会委员: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全国相关行业专家和我省往届大赛优秀指导教师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评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项目对接。

   (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活动争议的调解处理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学校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开展本地(校)活动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大赛总体安排

    大赛力争做到“更全面、更特色、更广东、更教育、更创新”,实现“营造氛围、展示成果、助力发展、瞄准国赛”目标。一是更全面,做强高教版块、做优职教版块、做大国际版块、探索萌芽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二是更特色,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三是更广东,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广东经验、广东模式,提升广东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四是更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五是更创新,举办企业命题挑战赛,广泛开展大学生和中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1个主体赛事。“6”是6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我的创新创业故事”暨微视频征集活动、“互联网+”大赛项目集训营、企业命题挑战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交流活动。

   (一)主体赛事

    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职教赛道(详见附件3)、国际赛道(详见附件4)和萌芽版块(详见附件5)。

大赛采用单位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不含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单位初赛由各普通高校(或省属中职学校、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省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省级复赛采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通过网评和直通的方式产生晋级省级决赛的项目(具体指标详见附件);省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进行。

   (二)同期活动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2)。

    2.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遴选创业项目不超过1000个,投资机构不超过300家,每个项目和投资机构派1至2人参加,具体以符合条件要求项目和投资机构为准。活动将采取项目展示、路演及洽谈的方式进行。拟于2019年7月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进行。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3.“我的创新创业故事”暨微视频征集活动

    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弘扬双创青春正能量,扩大高校师生对大赛的参与度,举办“我的创新创业故事”暨微视频征集活动。参赛作品围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真实记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背后的感人故事;重点聚焦参赛项目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以及往届大赛优秀获奖项目团队等,通过故事、视频的方式呈现出来,作为弘扬双创青春正能量的典范。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4.“互联网+”大赛项目集训营

    省赛期间邀请有关专家分别对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高校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大赛相关负责人围绕大赛相关主题分批进行集训,助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和学生的成长成才。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5.企业命题挑战赛

   “命题挑战赛”将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行业协会、商会、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地方支柱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等征集命题,重点是企业面临的寻求转型升级、产业延伸、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所有赛题是行业企业当前急需解决的实际困惑或制约未来发展的问题,必须源于真实项目,健康合法,必须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赛组委会将择优遴选参赛题目,并以命题奖金、产业合作、方案购买、人才引进等合作方式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征集解决方案。入围的解决方案将在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上进行项目展示及签订投资意向。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6.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交流活动

    在省级决赛期间组织省内学校围绕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创新创业实践等主题进行交流,传播成功经验,共享创新创业理念,助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和学生的成长成才。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6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赛程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6月10日。

   (二)单位初赛(5~6月)。各单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单位管理账号由省赛组委会统一分配(请加入省赛QQ群:181028637)。单位初赛需在6月10日前完成,并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候选项目。单位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三)省级复赛(6月下旬)。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出主体赛事各赛道晋级省级决赛的项目(具体指标查看附件)。

   (四)省级决赛(7月下旬)。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省级决赛将决出金、银、铜奖及各类其它奖项,并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大赛奖项

    (一)省赛奖项

    省赛设金奖(每个项目8000元)、银奖(每个项目5000元)、铜奖(每个项目3000元)、若干个优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每位导师3000元)。

    (二)国赛奖项

    获国赛金奖的,省赛组委会将给予每个获国赛金奖项目扶持奖励金35万元;获国赛银奖的,省赛组委会将给予每个获国赛银奖项目扶持奖励金10万元。扶持奖励金主要用于支持获奖团队发展和奖励指导教师。

    八、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

    2.第五届国赛的通知请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下载。

    3.请各参赛高校(或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大赛负责人、负责具体操作老师各1名加入省赛QQ群(群号:181028637),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吴小明、林浩敏,联系电话:020-37628812,020-37626415。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丁伟雄、杨广发,联系电话:0757-82776113,020-85527151。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曾捷、曾繁富(负责材料收集和账号分配),联系电话:020-87677176、020-37628805。

    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职教赛道方案

         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国际赛道方案

         5.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萌芽版块方案

         6.各赛道直通名额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8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比赛赛制

    1.省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省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省级复赛使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通过网评和直通的方式产生晋级省级决赛的项目;省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分四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进行。

    2.参加省级决赛现场比赛项目共80个(含直通省级决赛参赛名额18个),每所高校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

    六、参赛项目数量

    1.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数量:本科高校参加校级初赛的项目总数一般不低于200个,参赛人数不低于在校生人数的10%

    2.晋级省级复赛参赛项目数量: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1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1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50(须>1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2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100(须>5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3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每增加100个增加1个推荐名额。

    3.直通省级决赛参赛名额:上届大赛国赛主赛道成绩优异和获省赛组织奖高校可获得相应直通省级决赛名额,具体直通名额为:国赛金奖数*2+国赛银奖数*1+省赛组织奖获奖高校*1,每所高校直通名额不超过2个(共18个名额,直通名额项目不参加省级复赛网评)。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6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由各高校根据本校赛程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6月10日(星期一)。

    2.校级初赛(5~6月)。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管理账号由省赛组委会统一分配(请加入省赛QQ群:181028637)。校级初赛需在6月10日(星期一)前完成,并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候选项目。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

    3.省级复赛(6月下旬)。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出晋级省级决赛的项目。

    4.省级决赛(7月下旬)。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省级决赛将决出金、银、铜奖及各类其它奖项,并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设金奖12个、银奖24个、铜奖44个。

    获奖项目将由省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十、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省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

    1.制定方案(2019年4月)

    各高校要制定本校2019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农业、扶贫、环保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脱贫、社区治理等方面的需求调研,跟踪调研往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情况。制定本校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4月30日(星期二)前报送省赛组委会(邮箱:gdhszmzl@126.com)。 

    2.启动仪式(2019年5月)

    省赛组委会拟于5月举办2019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广东启动仪式。省赛组委会根据院校报名和组织情况挑选部分院校的项目参加启动仪式(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启动仪式后,将在部分地区组织农产品销售、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开发、文化创意等相关行业领域的项目对接活动。

    3.活动报名(2019年4-6月)

    各院校要积极挖掘本校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5日至6月10日。

    4.组织实施(2019年4-9月)

    省教育厅将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特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粤东西北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

特色小分队分工如下:“政策宣讲小分队”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组织实施;“科技中国小分队”由广东工业大学组织实施;“幸福中国小分队”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组织实施;“健康中国小分队”由汕头大学组织实施;“教育中国小分队”由华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法治中国小分队”由华南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形象中国小分队”由广州大学组织实施;各组织高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组织落实,并将方案于4月30日(星期二)前报省教育厅(邮箱550133683@qq.com)。

    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具体活动形式有:1.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等情况调研;2.项目对接;3.政策宣讲;4.困难帮扶;5.开展其他特色活动或项目帮扶。

   各高校可结合“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及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上活动形式中选择不少于2种活动项目,切实保证有关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5.总结表彰(2019年7月)

    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在省级决赛期间择优遴选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级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赛程安排

    1.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省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省级复赛使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通过网评和直通的方式产生晋级省级决赛的项目;省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分两组(公益组和商业组)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进行。

    2.参加省级决赛现场比赛项目共60个(含直通省级决赛参赛名额22个),每所高校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四)参赛项目数量

    1.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数量:高校参加校级初赛的项目总数一般不低于20个。

    2.晋级省级复赛参赛项目数量: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2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1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40(须>2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2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60(须>4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3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每增加100个增加1个推荐名额。

    3.直通省级决赛参赛名额:上届大赛国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成绩优异和获省赛组织奖高校可获得相应直通省级决赛名额,具体直通名额为:国赛金奖数*2+国赛银奖数*1+省赛组织奖获奖高校*1,每所高校直通名额不超过2个(共22个名额,直通名额项目不参加省级复赛网评)。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奖项设置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6个、银奖12个、铜奖42个。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高校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省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3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职教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

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五、比赛赛制

    1.大赛采用单位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级赛制。高职高专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校级初赛由各学校负责组织,中职中专学校(非省属)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分别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省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省级复赛使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通过网评和直通的方式产生晋级省级决赛的项目;省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进行。

    2.参加省级决赛现场比赛项目共60个(高职高专院校40个(含直通名额11个),中职中专学校20个),每所高职高专院校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每所中职中专学校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六、参赛项目数量

    1.单位初赛参赛项目数量:高职高专院校参加校级初赛的项目总数一般不低于150个,参赛人数不低于在校生人数的10%;中职中专学校参加校级初赛的项目总数一般不低于20个,参赛人数不低于在校生人数的5%

    2.晋级省级复赛参赛项目数量:

   (1)高职高专院校: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1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1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50(须>1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2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100(须>5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3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每增加100个增加1个推荐名额。

   (2)中职中专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各推荐1个项目;广州和深圳分别推荐30个项目,其余地级市各推荐10个项目。

    3.直通省级决赛参赛名额:上届大赛国赛成绩优异和获省赛组织奖高校可获得相应直通省级决赛名额,具体直通名额为:国赛金奖数*2+国赛银奖数*1+省赛组织奖获奖高校*1,每所高校直通名额不超过2个(共11个名额,直通名额项目不参加省级复赛网评)。

    七、赛程安排

    各地级以上市要成立有职业教育部门参与的中职职教赛道工作小组(省属中职学校、高职高专院校自行组织本校职教赛道工作),推进以下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1.参赛报名(4-6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赛程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6月10日。

    2.单位初赛(5~6月)。各单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单位管理账号由省赛组委会统一分配(请加入省赛QQ群:181028637)。单位初赛需在6月10日前完成,并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候选项目。单位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3.省级复赛(6月下旬)。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高职高专院校与中职中专学校分类评审),择优选出晋级省级决赛的项目。

    4.省级决赛(7月下旬)。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高高职高专院校与中职中专学校不再分类,同台竞争),省级决赛将决出金、银、铜奖及各类其它奖项,并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奖项设置

   职教赛道设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30个,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院校优秀组织奖10个、地级以上市(省属中职学校)优秀组织奖若干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十、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省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4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国际赛道方案


   第五届大赛省赛增设国际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融合发展,推动项目、投资、市场等创新创业相关资源要素交流与共享,进一步扩大广东教育对外开放。

    二、参赛项目类型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公司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建议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

    4.鼓励各高校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国际赛道的商业企业组和社会企业组,可报名参加命题组赛事。

    三、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 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教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四、比赛赛制和奖项设置

    采用网络复赛方式进行。根据国赛组委会给予配额,通过网络评审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国赛。国内外双学籍类高校入选总决赛国际赛道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命题组由国赛组委会征集选定的命题方提供参赛题目和评审标准,命题方和大赛组委会共同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初审和现场终审。命题组设立比赛奖金,进入现场终审的团队数量和奖金数额由命题方确定,并与命题同时公布。命题将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另行公布。

    获国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省赛设优秀组织奖5个。

    五、参赛报名

    1.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cn)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参赛注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 年4 月15 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6月15日。

    2.所有参赛材料和国赛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必须提供项目说明 PPT,另外还可提交 PDF、Word 版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

    六、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和相关说明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查看具体内容。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省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5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萌芽版块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现和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第五届大赛增设萌芽版块,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安排

    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根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版块方案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二、参与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可参加第五届大赛萌芽版块有关活动。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三、项目推荐

    从已有各类中学生赛事(教育部正式公布认可的竞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推荐项目作品应紧密结合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各单位推荐名额如下:广州、深圳各推荐6个项目,其余地级市各推荐2个项目,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各推荐3个项目。

   省赛组委会从推荐项目中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现场展示项目的遴选。

   四、奖项设置

   萌芽版块设10个创新潜力奖和集体奖若干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省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6

                                  各赛道直通名额


          一、高教主赛道直通名额(每所高校直通名额不超过2个)

序号

高校名称

直通名额

备注

1

中山大学

2

第四届国赛2银

2

华南理工大学

2

第四届国赛2金

3

广东工业大学

2

第四届国赛1银+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4

广州大学

2

第四届国赛1金

5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

第四届国赛1银+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6

广州美术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7

东莞理工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8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9

肇庆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10

广东理工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11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1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13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14

共计

18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直通名额(每所高校直通名额不超过2个)

序号

高校名称

直通名额

备注

1

广州大学

2

第四届国赛2银

2

华南农业大学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3

南方医科大学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4

华南师范大学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5

广东工业大学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7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8

韩山师范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9

嘉应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0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1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2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3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4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5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6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7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8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19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20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21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1

第四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奖

22

共计

22


          三、“职教赛道直通名额(每所高校直通名额不超过2个)

序号

高校名称

直通名额

备注

1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

第四届国赛1银+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2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3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4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5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6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7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8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9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10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1

第四届省赛优秀组织奖

11

共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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