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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192019-04-22 09:11:12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9-04-22 09:11:12 点击次数:

粤教职函〔2019〕78 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高〔2016〕 8号),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已按粤教高〔2016〕8号文提交《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建设规划》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均可申请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按照粤教高〔2016〕8号文附件《A、B、C类规划考核指标(试行)》进行,分A、B、C类进行考核。除特别说明外,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评。各高职院校根据《A、B、C类规划考核指标(试行)》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考核数据表格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专家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职院校自评材料开展审核。专家审核采取网上审核、集中审核等方式。

  (三)审核公示。省教育厅对专家组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安排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高等职业教育有关专项资金的主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考核工作

     各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和各系部等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按时报送考核材料。

  (二)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1.撰写自评报告。各高职院校要依据考核指标,对本校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开展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所取得的工作进展、成果进行自评,按照分类考核要求,在对各项考核内容逐一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2018年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情况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可参考二级考核指标或观测点分条撰写,要突出反映学校2018年实施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成果。

    2.填报数据表格。各高职院校要对照考核指标内涵及评分标准,对各考核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学校无法自评打分的指标除外),填报自评打分表(附件1)和各考核指标的相关数据表格(附件2)。

    3.整理佐证材料。各高职院校要根据考核工作要求,整理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考核工作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没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考核量化指标须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的明细表及对应佐证材料,否则对应指标计0分。所提供佐证材料要按一级指标分别建立文件夹,所有佐证材料要建立目录,目录中文件夹和佐证材料编号、名称要与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中的编号、名称相对应。例如,实施A类规划的高职院校,其“体制机制改革”的佐证材料应放在名称为“1.1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夹中。

    4.建立网上专栏。各高职院校应在学校网站主页建立“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专栏,将自评材料及其相应的佐证材料(扫描件)等上传至专栏,供专家评审用。自评材料不得设置密码,应面向社会公开。学校认为不适宜面向社会公开的佐证材料,可设置密码。若因网站无法访问、材料不齐全、无相关佐证材料影响网上审核,后果由学校自负。

  (三)准时报送相关材料

    1.各高职院校是考核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材料报送前应在学校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请各高职院校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电子邮箱gdzyjy@qq.com,邮件主题:学校全称+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材料,文件大小控制在300M以内。材料要求如下:

  (1)学校公文(PDF扫描件);

  (2)自评报告(Word电子版、PDF扫描件);

  (3)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自评打分表(Excel电子版、PDF扫描件);

  (4)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数据表(Excel电子版、PDF扫描件);

  (5)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包括佐证材料目录及对应佐证材料);

  (6)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Word电子版);

  (7)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联系人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职终处联系人:杨帆,电话:(020)37629455;基财处联系人:罗东升,电话:(020)37628933;科研处联系人:钟振原,电话:(020)37628043;师资处联系人:尚聪,电话:(020)37814663。

     附件:1.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自评打分表

                 2.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数据表

                 3.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联系人表

    点击下载:粤教职函〔2019〕78 号附件.zip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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