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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192019-03-20 14:43:20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9-03-20 14:43:20 点击次数:

粤教思函〔2019〕10号


各普通高校:

    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每学期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第一课”)是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制度。为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第一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内容

    以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为基本依据,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落实《关于高校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师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问题思想认识的方案》(粤教工委思函〔2018〕8号)、《加强高校青年学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工作方案》(粤教工委思函〔2019〕2号)要求,紧紧围绕提高青年学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科学有效运用当代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青年学生,不断提高青年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等重大问题的认识,强化青年学生政治思想引领,教育引导青年学生认识时代使命、担当时代使命,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精神之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

二、讲课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第一课”工作,加强对各院(系)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认真组织“第一课”授课人员集体备课,研究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方式方法,准确把握学生思想状况和特点,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亲和力,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真正使科学理论入脑入心。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对授课相关事项及讲稿亲自审定、亲自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二)各高校的2019年春季学期“第一课”工作应在4月10日前完成。

三、其他要求

    请各高校于4月10日前报送本校“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统计表需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510080,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020-87004725、37628205(传真),电子邮箱:dytszk@163.com



       附件:“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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