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职函〔2017〕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省物联网协会、省旅游协会: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和第一批试点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第二批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落实资金和支持措施,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要加强科学研究,及时提炼和总结经验,积极宣传推广;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改进,确保试点工作不走样,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二、首批试点单位应登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管理平台”查看教育部专家组年度检查意见,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
联系人:魏杰,电话:020-3762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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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厅函〔2017〕35号.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