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欢迎您

主站
高职高专动态 学院首页 / 高职高专动态 / 正文

23

09,20162016-09-23 08:56:15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6-09-23 08:56:15 点击次数:

粤教毕函201639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若干意见》(粤教高20161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发挥创新创业教育典型高校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粤教毕函20141号)要求,在对原《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标准(试行)》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主要根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标准(修订)》(见附件1)以及新时期国家和我省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政策文件要求。

    二、遴选方式方法

    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依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标准(修订)》对申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行遴选,具体组织工作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高教处负责。按照专家初选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每所高校实地考察时间原则为一天,考察方法如下:

    (一)听取学校自查汇报(不超过30分钟);

    (二)现场察看;

    (三)查阅相关资料;

    (四)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并进行问卷调查;

    (五)根据需要对个别师生进行随机访谈;

    (六)专家组汇总考察情况并形成考察意见和遴选评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三、遴选时间安排

    遴选时间为2016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总结和申报。各申报高校要认真对照《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标准(修订)》以及国家和省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进行总结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结果,于201610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报送要求和方式见附件2)同时,准备好相关的佐证材料届时供专家组核查。

    (二)学校的自评报告内容和相关的佐证材料必需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按不通过处理。

    (三)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期间,学校要积极配合专家组的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做到接待从简,不得超标接待,不得安排与考察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专家组成员在遴选过程中要保持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遴选结果要真实客观反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注意树立良好的形象,不参加与遴选工作无关的活动,确保公正廉洁。

    联系人:吴小明、李成军;联系电话:020-3762641537629463;电子邮箱:wuxm@gdedu.gov.cn

 

    附件:1.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标准(修订)

         2.广东省第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

 

 

广东省教育厅   

2016921日   

 


附件1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标准(修订)

项目

指标及分值

内容

标准

调研方法

学校自评分

专家组评分

一、组织管理与保障机制(15分)

领导体制(3分)

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就业、学生、科研、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1.未成立“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扣1(△)
2.
未形成相应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的扣1分;
3.
学校每学期研究部署创新创业教育少于2次扣1分。

查阅资料、座谈

 

 

发展规划(3分)

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精神,科学制定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形成合力的要求、整体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

未出台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扣3分(△),方案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内容不完整的扣12分。

查阅资料

 

 

工作机构(3分)

有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服务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1.未建立工作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扣1分(△);
2.
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需求的扣1分;
3.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服务机构无专门办公场所扣1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经费保障(2分)

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多渠道筹措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基)金,较好地满足创新创业教育需要。

1.未纳入年度预算的(扣1分)(△)
2.
经费未满足需求的扣1分。

查阅资料、

访谈

工作制度(2分)

有完善的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制度,构建能够彰显学校特色、专业特点的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操作性办法和规定,效果明显。

未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的扣2分,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

查阅资料

考核激励机制(2分)

学校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相应的奖励机制。对创新创业教育表现突出的师生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和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

1.未出台激励机制扣1(△)
2.
未出台考核办法的扣1分。

查阅资料

二、创新创业教学(30分)

修订人才培养方案(8分)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与社会互动、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多种切实可行及有效的举措,积极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1.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未能将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扣3分。
2.
未制定相对完整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或采取切实可行及有效举措的扣3分。
3.
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未能有机融合的扣2分。

查阅资料、座谈

 

 

创新创业课程(6分)

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少于32学时,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梯级课程体系;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在线课程学分认定等方面做出规定或举措;有至少1本科学适用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且使用范围较广。

1.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未列入必修课扣3分(△),少于32学时扣2分;
2.
未出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含在线课程建设)、配套教材建设等方面规定或举措的扣2;
3.
没有科学适用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扣1分。

查阅资料

座谈

 

 

师资队伍(8分)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有相对稳定和满足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要求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开展教师创新创业专项培训、实训和交流。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交流访学,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创新创业实践。积极聘请知名科学家、企业家、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等校外优秀人才担任兼职老师和创新创业导师。

1.学校无独立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扣3分(△),无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扣1.5分;
2.
未组织创新创业师资培训扣2分;
3.
未聘请企业家、职业指导师、创业人士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老师和创业导师的扣1.5分;未出台教师赴企业兼职挂职相关激励制度的扣1.5分;
4.
师资队伍不能满足创新创业教育要求的扣2;
5.
未明确创新创业教育是全体教师责任的扣1分。

扣满8分为止。

查阅资料、座谈

 

 

教学管理(4分)

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转换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允许休学创业,鼓励学生通过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明专利、创业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

1.未实行弹性学制的扣2分(以学校出台的配套制度为佐证);
2.
未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转换制度的扣2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转换制度但实施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查阅资料

教学研究(4分)

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承担各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科研课题,在各级各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学术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有益经验,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1.未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的扣2分;2.从未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学术交流的扣2分,开展较少的扣1分;
3.
近三年(计算时间截至2016831日)公开发表创新创业教育论文,按核心、非核心分别得1分、0.5分,出版专著得1.5分;承担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题,分别得1分、0.5分。得满2分为止。

此项最高得分为4分。

查阅资料

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及实践活动(30分)

实践平台建设(8分)

切实加强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和孵化平台建设,有固定的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场所(如创新创业模拟实验室、模拟创业教学软件、创业园、孵化基地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依托和协同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校企合作等建立2个以上且已入驻学生创业团队的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将实训中心及专业实验室等各类实验教学平台面向学生开放。

1.无固定的校内创新创业实验实践场所扣2分(△);
2.
无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扣2分;
3.
未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的扣2分;
4.
未向学生开放校内实验实践平台的扣2分,部分开放的扣1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平台管理(3分)

创新创业实践、孵化平台和实践室开放管理规范、有序,有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1.创业实践平台管理不规范、无序扣1.5分;
2.
无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扣1.5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指导服务(5分)

建立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导师制度,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指导服务,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质的学生能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

1.未建立创业导师制度扣2分;
2.
未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指导服务和未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记载系统扣1分;
3.
未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质的学生能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扣2分。

查阅资料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8分)

积极完善创新创业实践实训教学体系,建立校政行企协同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积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模拟创业、创业训练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等,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座论坛,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创造能力,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生覆盖面超过80%,每次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

1.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的扣2;
2.
无创新创业竞赛、模拟创业及创业社团等活动扣2分;
3.
近三年(时间截至2016831日)无项目入选国家级大创新年会的扣2分;

4.参加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覆盖面未超80%2分,每次(项)创业实践活动的计划、措施、记录不全或效果不好的扣2分,扣满4分为止。

查阅资料、座谈

 

 

示范基地(6分)

建有成效明显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能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经费、项目、设备、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创业信息等配套服务,入驻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较多,取得明显成效,学生满意度较高。

1.无典型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扣6分(△)

2.示范基地提供配套服务不完善扣14分;
3.
成效不明显,学生满意度不高扣1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15分)

就业质量、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满意度(5分)

学校近三年初次就业率在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居较高水平,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水平以及学生满意度在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居较高水平。

1.初次就业率未高于同类高校的扣1.5;
2.
就业满意度未能逐年提高的扣1.5;
3.
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满意度90%以上得2分,每下降10%0.5分,扣满2分为止。

查阅资料、座谈、问卷调查

 

 

创新创业获奖情况(4分)

近三年,学生获省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指导老师获省级以上创业指导课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学校创新创业工作获省级以上奖励。

近三年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在省级以上的创业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分1分。指导老师获得省级比赛三等奖以上的,每项得1分,学校创新创业工作获省级以上奖励得2分。得满4分为止。

查阅资料

 

 

创新创业案例(3分)

形成效果明显的创新创业教育经验,建立在校生、毕业生创业实践案例库,拥有一批大学生成功创业典型,不断充实创新创业教育的案例教学。

1.未形成效果明显的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扣2分;

2.未建立在校生、毕业生创业实践案例库扣1分。

查阅资料

 

 

创新创业文化氛围(3分)

积极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和校内宣传阵地,宣传创新创业各项政策,树立学生创新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1.无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网站(页)扣1分;

2.未积极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校内宣传阵地,宣传创新创业政策,树立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的扣1;

3.未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扣1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五、特色亮点与辐射带动(10分)

特色亮点与辐射带动(10分)

在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体制机制、教学体系、队伍建设、基地建设、指导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特色鲜明、效果突出,对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在全省高校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学校申报,专家集中评定。

集中答辩

 

 

总计

 通过□ 不通过□

得分

 

 

一、验收指标体系有关说明。

(一)验收项目的分值权重。验收指标体系共分五大项目:1)组织管理与保障机制占15%2)创新创业教学占30%3)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及实践活动占30%4)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占15%5)特色亮点与辐射带动占10%,带△为核心指标,总分值为100分。       

二、验收结果及其评分标准。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评分标准掌握如下:

    1、通过:总分90分及以上,且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2、不通过:总分90分以下,或核心指标没有全部达标。

三、 学校所提供的督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验收结果视为不通过。

 

 


附件2

广东省第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

 

一、报送要求

高校申报材料含封面(附表1)、申请报告、特色材料和自评结果(附表2)四项。

1.材料封面按照统一格式填写。

2.申请报告内容需涵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内容,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报告内容单独撰写,字数不超过5000字。

4.特色材料内容要求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单独撰写,内容应涵盖本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和示范与辐射效应,字数不超过2000字。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

20161031日前

2.报送方式

1)所有申报材料均发邮件至wuxm@gdedu.gov.cn

2)申请报告、特色材料自评结果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小明

联系电话:020-37626415

表一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封面

 

2016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标题:

 
 

报送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主管校领导:(签名)

 

经办人:

 

联系方式(座机及手机)

 

 

 

报送日期:                

 

 

 

附表二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评分表

申报高校:                         

项目

指标及分值

学校自评

备注

一、组织管理与保障机制(15分)

领导体制(3分)

 

 

发展规划(3分)

 

 

工作机构(3分)

 

 

经费保障(2分)

 

 

工作制度(2分)

 

 

考核激励机制(2分)

 

 

二、创新创业教学(30分)

修订人才培养方案(8分)

 

 

创新创业课程(6分)

 

 

师资队伍(8分)

 

 

教学管理(4分)

 

 

教学研究(4分)

 

 

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及实践活动(30分)

实践平台建设(8分)

 

 

平台管理(3分)

 

 

指导服务(5分)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8分)

 

 

示范基地(6分)

 

 

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15分)

就业质量、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满意度(5分)

 

 

创新创业获奖情况(4分)

 

 

创新创业案例(3分)

 

 

创新创业文化氛围(3分)

 

 

五、特色亮点与辐射带动(10分)

特色亮点与辐射带动(10分)

 

 

 

 

Copyright © 2018.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12035039号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标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