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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42014-12-03 16:43:15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4-12-03 16:43:15 点击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105号)和《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99号),经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经公示程序,现确定龚杰文1089人为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附件1),高钜杨153人为广东省省级骨干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附件2)。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的培养工作,统筹负责本地区省级骨干教师、校长的培养工作,按照要求制定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本地区省级骨干教师、校长示范引领平台,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统筹安排省财政补助经费并落实相应支持经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培养对象的具体培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帮助培养对象组建研修团队和教学指导团队,积极协调本级财政安排相应支持经费,用于培养对象进修学习和开展有关教育管理、教学教研及培训工作。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应为培养对象专业发展、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各培养对象应珍惜机会,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有关培养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教育教学风格或学校管理特色,同时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促进本地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附件:1.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1.xls

2.广东省省级骨干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2.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4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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