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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42014-10-22 15:04:08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2012年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4-10-22 15:04:08 点击次数: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人〔2007219号)、《关于印发< 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04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088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对2011-2012年下达的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人才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项目及时间

粤财教〔201168号、粤财教〔2011430号、粤财教〔2011431号、粤财教〔201240号、粤财教〔201241号、粤财教〔2012328号文下达的人才项目,涉及41所高校244项人才项目,具体项目情况见附件1。人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学校根据项目下达时间确定具体的验收日期。

二、验收的方式及程序

人才项目的验收由省教育厅会同获资助项目的高校共同组织,具体实施验收工作由获资助项目的高校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1.获资助项目的高校制定人才项目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各项目验收专家人选、时间和验收工作程序;工作方案提前15天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核准。

2.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须成立由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每个验收小组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3

3.验收小组听取项目负责人对实施项目情况的汇报,查阅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并对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具体评价,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三、有关要求

1.人才项目分为引进人才项目和高层次人才项目两种类型,此次验收的项目为2011-2012年下达的六个批次的人才项目,各高校可根据项目类型分学科或按结题时间分别组织。

 2.引进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须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验收须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合同书》(复印件)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复印件)。

3.学校要把人才项目结题验收与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结合起来。项目验收结束后,学校要分项目类型、年度对人才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以及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科学详尽、数据清晰的总结分析报告。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各有关高校对本校2011?2012年度全部项目验收结合后,将本校人才项目实施的总结报告、各类表格及附件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总结和表格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zglc2008@126.com。本通知所附表格不随文印发,请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20-37628071

 

附件:1.附件1:2011?2012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人才项目明细表.xls

          2.附件2:结项考核表格.rar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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