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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142014-09-26 08:23:22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4-09-26 08:23:22 点击次数: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和《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以及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做好2013年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4年继续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现就2014年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每校不超过8人,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每校不超过5人,其它本科高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3人,其它高职高专院校每校不超过2人。

二、申报条件

(一)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81231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协作精神好。

3、已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或纳入学校学科(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并获得学校的重点支持。

4 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5、近五年来系统讲授过本学科1门主干课程或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6、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重点学科建设。

7、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系列论文3篇以上,或从事科技开发、产学研合作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优先推荐。

二)高职院校教师申报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81231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协作精神好。

3、已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或纳入学校专业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并已获得学校的重点支持。

4、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和技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5、近五年来系统讲授过本专业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6、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示范(名牌、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等建设,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专业建设。

7、近五年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系列论文2篇以上,或从事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产学研合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1)。

8、在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优先推荐。

三、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附件1)。学校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推荐。推荐的人选须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培养对象。

3、省教育厅对入选人员进行公示。

4、各学校与入选人员签订培养计划合同书。

四、有关要求

1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对于加快我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培养,提高全省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切实把学校急需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出来。

2、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和《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省级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列入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评审考核指标,经费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和高职院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奖补经费。从2014年起,省教育厅将不专门对遴选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给予项目经费资助,由所在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学校在推荐培养对象时,要在《申报表》中承诺并明确给予培养对象提供的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不低于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5万元。学校给予的经费支持情况将作为培养对象评审和期满验收的重要参考因素。入选的培养对象数量是本科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和高职院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考核评审的重要指标。

3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登陆广东省教师工作网(http://gdjs.gdhed.edu.cn/)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模块,选择“申报评定系统-2014” 模块进行申报。登陆后要填写推荐人选的基本资料,并上传《申报书》PDF格式电子版(需有学校印章)。系统开通时间为1015?18日。学校网上提交数据后,要于1019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包括学校推荐人选报告、《申报书》一式三份及附件材料),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数据要保持一致。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内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邮编:510631

联系人:王中向   联系电话:020?85213353

靳天来   联系电话:020?37628071

 

附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9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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