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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142014-09-19 08:32:00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广东高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岗学科(专业)和聘任人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4-09-19 08:32:00 点击次数:

各有关高校: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和强师工程有关要求,经学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决定聘任中山大学王帆等19名教授为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特聘教授,聘任蔡宗苇教授为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讲座教授,10所本科高校32个学科设置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聘任广东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苏新国教授为广东省高职院校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并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设置广东省高职院校珠江学者岗位。将以上聘任人选和设岗学科(专业)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珠江学者的聘任工作。要按照珠江学者《申报书》的内容及评审中专家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实际,与珠江学者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珠江学者受聘期间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工作目标与任务要清晰体现岗位职责、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内容明确,针对性强,有可量化考核的指标。

二、各高校要大力支持珠江学者开展工作。落实学校资助珠江学者项目研究经费的承诺,配备研究团队,提供研究场所等必要的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要加强对珠江学者的日常管理,保障珠江学者顺利开展工作,多出成果,在建设高等教育强省过程中发挥珠江学者的高端引领作用。

三、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保证珠江学者能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工作,珠江学者受聘期内不得担任高校校级领导或学校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不调离受聘岗位。若担任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的,即自动终止合同。

四、各有关高校要在930日前完成与本校珠江学者签订聘任合同工作,签订后的聘任合同须报送一份到我厅备案。

 

附件:2014年度广东高校珠江学者岗位及人选名单.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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