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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142014-04-09 10:47:12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更新时间:2014-04-09 10:47:12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科技部下发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11〕538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深圳市单列,自行组织申报)、顺德区科技与经济促进局负责本区域内组织推荐工作,部属、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从国家、部门和地方在研重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中择优遴选。珠三角地区各地市推荐名额限4名,粤东西北地区各地市推荐名额限3名,所推荐名额中至少有2名来自企业。部属高校和中科院推荐名额限5名,省属高校和其他科研机构推荐名额限2名。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为2013年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增加1名单独推荐名额(请在《推荐情况汇总表》标注“单独推荐”),经省科技厅汇总报送,不占用当年本省名额。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条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均可申报。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主要指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人,或该企业主要创办者充分了解和掌握通过购买或许可等方式获得的、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并成功实施产业化、商业化,使企业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创新性,为企业经营业绩做出突出贡献者也可作为科技创新创业申报人。优先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科技特派员中遴选推荐。参加申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各地市科技局对照条件审核排名推荐,国家级高新区单独推荐3名,统一由地市科技局汇总报送(请在《推荐情况汇总表》标注“国家级高新区单独推荐”)。  

  (三)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推荐名额限1个,须从企业中选取;部属、省属高校及科研院所推荐名额限1个。

  (四)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推荐名额限1个;部属、省属高校及科研院所推荐名额限1个。

  2013年已推荐但未入选的对象,今年各推荐部门可在限额范围内再推荐申报一次,如已入选推荐计划或连续2年已推荐但未入选的对象,今年不可申报(申报系统设置自动限制);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且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申报对象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同一法人单位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二、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详见《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推荐申报程序如下:用人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并生成推荐人选用户名和密码,推荐人选在网站上进行申报,填写时请认真阅读《申报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4)和《网上推荐操作说明》(见附件5),下载打印pdf(带草稿字样)纸质申报书(一式8份)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2份),并参照填写模版将申报信息认真填入《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于4月23日17:00前一并报送推荐部门。

  (三)推荐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确保所填信息与附件材料名称、内容和数量对应且真实无误后,按推荐顺序排序,形成推荐建议(即汇总申报各类人才《推荐情况汇总表》),加盖推荐部门公章,于4月30日17:00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邮箱gdytzx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拟推荐的对象,应由依托单位在内部进行为期一周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陈建新,张燕
  电 话:020-83163358,83163633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2号)
  2. 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项目推荐表(样表)
  3. 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
  4. 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5.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网上推荐操作说明(申报单位、申报用户)


省科技厅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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