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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142014-03-04 11:12:58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高职高专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4-03-04 11:12:58 点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落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巩固分赛区制度,发挥地方职教资源、产业和政策优势,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分赛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要求

1.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或联合相应级别其他部门)提出申请。

2. 申请单位具备相关赛事活动组织经验,遵循大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服从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

3. 申请赛项涉及的产业应为当地支柱、优势、特色产业,或者已经列入区域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拟重点发展的产业,且该产业能够为赛项举办提供有力支持。赛项范围以2014年大赛分赛区拟安排赛项(附件2)为准。

4. 制定有分赛区比赛的开放办赛方案和赛事宣传工作方案。开放办赛方案应包含邀请国(境)外学生、教师、行业企业代表等有关人员观摩、体验比赛的内容。

5. 分赛区须参照大赛组织机构,组织成立“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XX分赛区XX为承办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赛事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赛项的组织与实施。主任委员(主任)自动成为大赛相应组委、执委会成员。

6.分赛区举办的比赛须在2013623日前全部完成。

7 2012年和2013年大赛各分赛区承办的赛项,优先考虑由原分赛区继续承办。承办单位仍须报送申报材料。

二、报送材料

1. 申报单位填写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可在大赛网站(http://www.chinaskills.org/http://www.nvsc.com.cn/)下载),并请于2014320日前报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同时请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

2. 联合申请单位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权鑫、吴清华     联系电话:010-66096809

电子信箱:jchzc@moe.edu.cn

地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产合作处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附件:1.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请表

2.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拟安排赛项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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