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征集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典型案例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58号)要求,请有意申报的学校认真总结专业建设中“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撰写典型案例,并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典型案例电子版发至jwkliuyt@126.com。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上报,联系人:刘艳桃,电话:(020)37627715。
附件: 关于征集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典型案例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58号) 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