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欢迎您

主站
高职高专动态 学院首页 / 高职高专动态 / 正文

21

10,20132013-10-21 10:54:23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3-10-21 10:54:23 点击次数:

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及时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应于1031前在学校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二、突出重点。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年度报告应详细说明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是高校财务信息公开。

请省属各高校于1031日前将公开的年度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教育厅备案;部委属高校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请抄送省教育厅。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学校名称)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字样;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办公室。

人:熊伟平

联系电话:020-37629129

    箱:xudy@gdedu.gov.cn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办公室

    编:510080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

20131010

Copyright © 2018.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12035039号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标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