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欢迎您

主站
高职高专动态 学院首页 / 高职高专动态 / 正文

28

04,20132013-04-28 09:07:58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广东省高校优秀校报展示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3-04-28 09:07:58 点击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高校校报的宣传引导作用,推动高校校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办报质量,更好地为高校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校报队伍,为我省高校校报建设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现决定开展第三届广东省高校优秀校报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宗旨,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办报方针,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办报理念,落实新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三贴近”要求,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2013年5月25日前)
    2、参展作品汇总及专家评估(2013年6月20日前)
    3、优秀作品集中展示及表彰(2013年7月10日前)
    二、参展校报总体要求
    校报在自荐和评选过程中,应坚持标准、讲究质量、秉公办事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题鲜明、富于创新、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突出、制作精良、富于感染力;具有正确的思想性、针对性,丰富的知识性、原创性、可读性、实用性;版式设计合理美观,图文并茂,具有艺术感染力,校对和印刷质量好;积极拓展校报延伸领域,建设电子报。
    四、参展范围和活动内容
    参展作品为广东省高等学校的校报。凡是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高校校报均可参加展示。展示活动将召开研讨会,编辑出版广东省高校优秀校报集萃,并在相关网站上展示。本次展示活动按本科(含独立学院)、高职高专类别分别设立综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不设分类奖项。一、二等奖获奖者须建设有校报电子报。
    五、参展办法
    参展高校须报送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连续出版的校报原件合订本1份,并选送2期具有代表性的校报各10份。请根据要求认真填好《第三届广东省高校校报展示活动申请表》、《广东省高校校报获奖情况登记表》和《广东省高校校报专职记者编辑人员情况》,各一式10份。
    此次展示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指导,广东省高校宣传思想专业委员会主办。请各高校将参展校报和相应表格于2013年5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暨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邮编:510632,联系人:刘斌、凌舰。咨询联系电话:020-85220018/85228055,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将参展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发至
oedit@jnu.edu.cn,并写明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便核实。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本科高校组参展作品”或“高职高专组参展作品”字样。

    附件:1. 第三届广东省高校优秀校报展示活动申请表下载点击此处
          2. 广东省高校校报获奖情况登记表
          3. 广东省高校校报专职记者编辑人员情况登记表

 

                      广东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专业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Copyright © 2018.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12035039号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标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