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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132013-04-28 09:06:26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3-04-28 09:06:26 点击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关单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我厅将组织教育部门、职业院校及其他相关单位(机构)开展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为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建设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以服务为宗旨,以技能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对接行业产业发展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构建基于职业能力、职业素养发展的专业标准化建设和课程建设,进一步明确中高职人才培养定位,研制一批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衔接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围绕“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在前期开展的16个专业中高职衔接高职段人才培养方案研究,以及46个专业中职段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研究的基础上,统筹规划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及课程标准研制工作,整合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的资源,整体推进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
    (二)对接产业,校企合作。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适应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坚持对接产业校企合作研制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
    (三)学习借鉴,实践创新。坚持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方向,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从我省产业体系建设的需要和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出发,研制广东特色、国家需求、国际水准的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
    三、研制专业
    2013年拟选取与我省现代产业对接紧密、中高职衔接工作基础好、规模大的专业,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核心课程标准。首批试点的10个专业(见附件1)包括:数控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前教育。每个专业须完成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的研制和中高职核心课程标准的研制。
    四、工作流程
    (一)单位申请。2013年5月中旬,由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或其他相关单位(机构)联合行业企业申报,填写《广东省中高职衔接示范专业教学标准及课程标准研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加盖公章)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于2013年5月13日前寄送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室杜怡萍同志收(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邮编:510035,联系电话:020-83323013,邮箱:
jyydyp@foxmail.com)。
    (二)项目评审及培训。2013年5月,由省教育研究院组织评审,并针对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及项目研制的要求,组织集中培训与研讨。
    (三)研制进度。
    1.2013年6月,各项目完成社会调研,确定专业岗位群及职业生涯路径,召开阶段性交流会议;
    2.2013年7?10月,开展职业能力标准分析,确定各专业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标准,省教育研究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3.2013年10?12月,确定各专业的课程体系,完成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召开阶段性交流会议;
    4.2014年1月,制定各专业中高职核心课程标准,召开阶段性交流会议。
    (四)项目验收。2014年5月,省教育研究院组织召开各项目成果专家论证及验收会,各项目负责单位完成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的修改、完善和提交。省教育研究院于6月初发布这10个专业的教学标准和相关课程标准。
    五、其他事宜
    (一)研制要求。
    1.坚持科学先进理念。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标准、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条件、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体现广东特色、国家需求、国际水准。
    2.注重发挥团队作用。依托“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行业企业联合研制,相关研究机构参与,体现教育研究机构主导。研制的全过程体现项目带动、团队运作。
    3.科学设计研制路径。采取调查研究、定性定量、实证实验、比较借鉴等方法,明确中高职衔接专业的职业生涯路径,确定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标准,设计专业课程体系,制定核心课程标准,提出专业设置条件。
    (二)工作机构。
    1.省教育厅成立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小山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黄 崴 省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吴艳玲 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调研员
    吴念香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调研员
    李海东 省教育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室,负责研制及试点推广等的日常工作。
    2.成立项目评审、验收专家组,成员由国内外职业教育专家及行业企业代表等组成,下设若干个专业专家小组。
    (三)研制经费。对于准予立项的承担单位,省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
    1.
首批试点专业名称及代码.doc
    2.广东省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申报书.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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