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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132013-04-02 10:43:47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验收2009至2010年资助人才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3-04-02 10:43:47 点击次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人[2007]219号)和《关于印发< 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0]4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0]88号)精神,今年将对2009?2010年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人才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粤财教[2009]109号、粤财教[2009]279号、粤教师函[2010]79号、粤财教[2010]343号、粤教师函[2010]105号文下达的人才项目,涉及39所高校220项人才项目,具体项目情况见附件。
   二、验收组织
   人才项目的验收由省教育厅会同获资助项目的高校共同组织,具体实施验收工作由获资助项目的高校负责。
   三、验收方式和程序
   1.获资助项目的高校制定人才项目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各项目验收专家人选、时间和验收工作程序;工作方案提前15天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核准。
   2.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要成立由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不得少于3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3。
   3.验收小组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实施项目情况的汇报、查阅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基础上,对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具体评价,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四、有关要求
   1.人才项目分为引进人才项目和高层次人才项目两种类型,研究周期为3年。2009?2010年下达了五批次的人才项目,高校可根据项目结题情况分类型、分学科或按结题时间分别组织。2009年下达的人才项目,7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2010年下达的人才项目,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2.引进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需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验收需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合同书》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复印件)》。
   3.学校要把人才项目结题验收与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结合起来,项目验收结束后,学校要分项目类型、年度对人才项目实施、经费使用以及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科学、详尽、有数据的总结报告。省教育厅将根据总结报告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各学校请分别于今年8月31日前和2014年1月31日前,将本校人才项目实施的总结报告、各类表格及附件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总结和表格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szglc2008@126.com。本通知所用表格不随文印发,请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联系人:靳天来,电话:020-37628071
   附件:1.2009?2010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人才项目表
下载点击此处
        2.结项验收表格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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