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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132013-03-07 10:44:22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开展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研究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3-03-07 10:44:22 点击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支持广东省教育改革发展有关事项的批复》(教改函[2012]3号)精神,加快推进广东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拟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学习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先进经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探索在职业院校推行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行业企业、教育研究机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协同攻关,开展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研制职业教育等级标准,在部分专业试点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职业教育等级证书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为构建广东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和标准建设做出贡献。
    二、研究内容
    1.开展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适应广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坚持“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理论先导、注重实践”的原则,在深入研究国内外职业教育证书体系的基础上,提出广东开展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的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可行路径。
    2.开展部分专业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研究工作。学习借鉴英国、德国先进经验,由行业企业、教育研究机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共同研制职业教育等级证书标准,开发行业高度认可的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同时,选取中高职衔接紧密、校企合作基础好的数控技术、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两个专业,行业企业、教育研究机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共同开展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三、其他事宜
    (一)省教育厅确定省教育研究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第一批试点研究项目牵头单位(具体见附件),今后将视情况需要,确定第二批试点研究项目。
    (二)试点研究项目纳入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管理。省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的资助,定期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试点期限为两年,从发文下达项目之日起计算。
    (三)试点研究单位应高度重视试点研究工作,将项目研究纳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
    附件:第一批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研究项目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3月5日

 

附件:
                    第一批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研究项目

    一、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
    项目牵头单位: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负责人:李海东  教授

    二、职业教育等级证书数控技术专业试点研究项目
    项目牵头单位: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人:漆军 副教授
    项目参与单位:深圳宝安职业技术学校、顺德郑敬怡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模具行业协会等。

    三、职业教育等级证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试点研究项目 
    项目牵头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人:刘越琪 教授
    项目参与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汽车检测维修分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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