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议,现决定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第四批拟安排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3年3月4日至3月10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教育部职成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反映。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联 系 人:周 源 张 月
电话/传真:010-66096232
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鼓励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教师厅函〔2012〕11号文件相关要求,继续通过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专栏申报国家级培训项目并提交有关材料。
第四批公示项目应按所申报的培训方案,继续做好相关执行筹备工作。
附件:
1.第四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公示名单
2.第四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公示名单(补充公示)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