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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22012-12-20 15:11:29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成立第一批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2-12-20 15:11:29 点击次数: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建新一届广东省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01号),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各行业企业专业人员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委员会等19个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属非常设专家咨询、指导和服务机构,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依据近期拟出台的《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教指委章程”),以及各专业教指委章程,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开展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检查和服务等工作。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是经学校申报,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省教育厅聘任,实行动态调整,本届任期从2013年起至2014年止。以前成立的各高职教学指导委员会自动取消。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将继续组建其他教学指导委员会。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
    (三)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根据国家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制定具有广东特色的专业规范、教学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协助进行专业教育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四)召开研讨会议,开展师资培训、信息交流,为高职院校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做好服务工作。
    (五)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为了加强对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省教育厅决定设立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秘书处主要职责:及时向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传达、通报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情况;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了解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工作思路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进展,反映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中的新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六、请各高等职业院校对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委员所在学校应在工作量计算、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2013-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请点击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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