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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22012-12-13 08:29:00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做好2013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2-12-13 08:29:00 点击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地方高校师范分院,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推进广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经研究,从2013年起统筹开展“自主招生”、“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三类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每年11-12月份组织申报。
    2013年,拟通过统筹协调三类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有利于建设广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分类培养改革试点。在国家、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少量办学水平高、社会认可度高的工科院校,选取省级以上重点专业,开展自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打造高职教育品牌;在部分教育类、体育类等高职院校和地方高校师范分院,满足教育类、竞技体育和表演艺术等特殊专业培养要求,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在部分办学比较规范、水平较高且能有效开展中高职衔接的高职院校,选取我省紧缺的工科专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专业,与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共同开展“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
    各地级市、顺德区教育局应统筹协调本地区中高职教育,做好地方高职院校“三二分段”和“五年一贯制”试点申报工作。各高等职业院校和地方高校师范分院应统筹协调,按照三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见附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有关材料一份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发至
qibajiu@126.com。逾期报送和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
    附件不印发,请上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gdhed.edu.cn)查阅下载。
    附件:1.201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
      2.2013年高职院校“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
      3.2013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


    附件,请点击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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