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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2012-11-08 09:11:38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2-11-08 09:11:38 点击次数: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9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我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将继续统一采用广东省网络版数据平台报送2011-2012学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各高职院校应依据学校实际情况,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联系采用最新版广东省网络数据平台或者自行建设数据平台。
    二、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应按照最新版省数据平台建设规范开发各自网络版数据平台,确保与省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同时,应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学校的数据平台安装、维护指导工作,确保2012年度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各高等职业院校应在2011-2012学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基本要求》(附件1)和省教育厅拟出台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撰写《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省教育厅将根据《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99号)要求,将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建设学校、省级示范高职建设学校质量报告报送教育部,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通过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www.tech.net.cn)向社会公布。
    四、2012年度高职院校数据平台报送截至时间为12月7日。各高职院校务必按照要求,组织做好数据采集和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并于11月13日前将《数据平台建设情况表》,12月7日前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文档发至
qibajiu@126.com
    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附件不印发,请在教育厅网站(
http://www.gdhed.edu.cn)查阅下载。
    附件:1. 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99号)
       2.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数据平台建设联系方式
       3.数据平台建设情况表
   
附件,请点击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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