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欢迎您

主站
高职高专动态 学院首页 / 高职高专动态 / 正文

18

09,20122012-09-18 08:23:28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2-09-18 08:23:28 点击次数: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推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拟在下半年开展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目标与发展定位,加强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以学校自查为主。我厅将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进校抽查。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管理检查。包括: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办学条件、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管理等。
    (二)新办专业检查。委托有关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包括:专业建设情况、基本办学条件、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等。
    (三)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重点对2006-2011年获得省高职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检查,包括:(1)项目管理情况。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和预期效益实现情况等。(2)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无专账核算;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并到位;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等。(3)设备采购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设备采购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职院校应按本通知和附件2要求开展自查,撰写相关自查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告一式3份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材料发至
kai1638@163.com
    (二)各高职院校在自查及专家组进校检查期间,应遵守纪律,注重实效,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和与检查无关的活动。
    (三)有关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家组成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要求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gdhed.edu.cn)查阅下载。联系人:杨开亮、张坚雄,电话:(020)37627703、37627715。
    附件:1.2012年高职院校教学工作检查安排
         2.2012年高职院校教学工作检查材料
         3.教学工作检查联系人表   
附件,请点击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9月17日

Copyright © 2018.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12035039号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标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