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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122012-06-27 10:25:18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报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阶段总结的通知

文章来源:高职高专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2-06-27 10:25:18 点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要求,请将你省(区、市)2012年落实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拓宽人才成长途径方面的具体举措总结报送我司,总结格式请详见附件。

请鼓励你省(区、市)内高职学校,特别是国家(省)示范(骨干)建设高职学校,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及时总结具体实施案例、取得的初步效果,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请各地将招生考试改革总结及中高职衔接案例,于83日前以公文形式正式报至我司,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地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100816

联系人:周源、张月

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附件:高职招生考试改革总结提纲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高职招生考试改革总结提纲

 

(请分类型分别总结)

招生考试名称:例如,普通高考、单独招生、对口招生、注册入学、专升本、成人高考

生源类型:例如,普高、中职、高职专科,应届、往届,省内、全国

学历学位:专科、本科(是否获学士学位)

学习方式:例如,全日制、电大

招考办法:需详细描述

实施时间:

2012年计划招生规模:需明确绝对人数;如是全日制招生,还需明确占高职(本科)全日制招生计划的百分比

实施学校、专业范围: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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