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联合举办《规定》知识竞赛,现将《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竞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李乐玲;电话/传真:020-37627439。
附件:1.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下载点击此处
2.《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及答题纸 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