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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182018-09-14 17:50:57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调整各校区、校园部分建筑物及景观名称的通告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9-14 17:50:57 点击次数:

全校师生员工:

进一步规范校区、校园建筑及景观命名,明晰建筑物及景观位置名称,丰富校园人文内涵和文化底蕴,经研究,学校决定公布校区、校园部分建筑物及景观名称:

一、学校文明北路232号校区称为北校区,电白沙院镇海城五路1号校区称为南校区。

 二、北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西侧(礼堂所在建筑)楼房称为3号教学楼。

三、北校区B栋(教务处、经管系等系部所在楼房)称为系部办公楼,该栋学生宿舍称为9号学生宿舍楼。

四、北校区实训楼(现改造为学生宿舍)称为北校区培训楼。

五、南校区龙眼园山顶亭称为好心亭。

六、南校区图书馆东侧人工湖称为东湖,图书馆西侧人工湖称为西湖,9号实训楼西侧人工湖称为智慧泉。

特此通告。

 

学院办公室   

 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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