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院2015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4月28日上午8:00至2015年5月7日下午5:00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下列同志申请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院受理部门:
1、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卢志杰 联系电话:0668-2920095
2、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董荣权 联系电话:0668-2920966
附件: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送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