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4]291号)文件精神,拟对我院被认定为一等困难程度的49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发放2014-2015学年度生活补助金,300元/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或学院学生处反映。
受理部门:
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 0668-2920095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联系人:罗青
联系电话: 0668-2920085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度一等贫困学生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