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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142014-09-24 17:14:18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4-09-24 17:14:18 点击次数:

各系、各班:

     福华派出所通知,在辖区范围内积极推行居住证办理制度,要求我院协助落实该项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

1、凡办理居住证人口,持续在广东省内居住满7年可转为市区户口。

2、持有居住证人口可享办理子女入学、务工、就业等优惠。

3、首次到福华派出所可免费办理居住证。

注:①外来人员如需在茂名学车,须办居住证。②已办居住证、证件到期的学生,可凭旧证免费续证。

二、办居住证对象及条件:

     1、外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男女公民。

     2、本地区(包括茂名市、茂南区、茂港区、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电白县)及户口迁到本院(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的学生不需办理居住证;除本地区及户口迁到本院的学生外,广东省内各市及外省的学生需到福华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三、办理居住证需提交的资料:

     1、到数码照相馆照居住证相片及取得办证回执。

     2、身体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

     3、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贴相片),在表上贴办证回执。

     注:以学生自愿办证为原则。请系部、班级与照相馆联系,照相费用自理;将身体证复印件、《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附件1)装订在一起,以免错漏。

      四、请系部、班级收集学生办证资料,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证名单登记表》(附件2),于1014日前将办证名单交到总务处陈俊澎老师处。

特此通知。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总务处

                                 2014年9月24

 

附件1:《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附件2:《广东省居住证办证名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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