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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132013-04-28 16:26:48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04-28 16:26:48 点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将学院“五一”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做好“五一”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根据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茂职院〔200642号印发),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落实本部门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学生处牵头,各系(部)组织,结合形势和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防溺水、旅游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地质灾害、防意外伤害等知识宣传教育。各部门同时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

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人员和校园网的安全管控,深入开展校园不安全稳定苗头排查化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卫科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治安防控措施,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严格管理进出校园的各种车辆,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总务处要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尤其要重点做好H7N9禽流感的宣传和防疫工作;要加强食品安全服务管理,严格对食品采购进行把关,确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信息与网络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密切关注学生上网动态,紧紧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学校管理、师生权益等方面,进行舆情信息收集,及时掌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五一”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根据学院“五一”放假通知按时到岗值守,值班地点设在西门岗,值班电话:2825962,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保卫科要按省教育厅要求及时做好“五一”放假期间校园安全零报告工作。

 

附件: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427 

附件

 

茂名职业术学院突公共事件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高我院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内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应急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灾害。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各方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处置,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四)依法规范,果断处置。一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快速反应,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  所有组织和个人都有为突发公共事件报警、参加事件应急救援处理的义务,以及检举、控告违反本预案行为的

权利。

第四条  适用范围和责任部门

(一)自然灾害。主要指暴雨、台风、地震、地质等灾害。责任部门:总务处。

(二)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学院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责任部门:总务处。

(三)重大治安事件。责任部门:保卫科。

(四)重大火灾事故。责任部门:保卫科、总务处。

(五)交通、供电、供气、供水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

(六)教学与实验室事故。责任部门:教务处。

(七)网络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教育信息与网络中心。

(八)教工意外伤亡事故。责任部门:人事处。

(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责任部门:学生处、中专部。

(十)重大政治事件。包括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非法宗教活动、泄露国家秘密及涉外安全事件等。责任部门:党委办。

(十一)重大群体性事件及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校园及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遭受冲击或围攻、校园交通遭阻断或堵塞、聚从闹事、群体性械斗,杀人、爆炸、绑架、抢劫、重大盗窃、投毒、制贩毒品、邮寄危险物品等。责任部门:保卫部门。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责任部门负责制定本类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当制定应急预案。

第五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

学院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指挥部作为全面处理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机构,由学院领导、学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学院主要领导任总指挥。

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发出须24小时值班的备勤指令;

2.检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3.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救援工作;

4.事故特别严重时,请求有关部门提供应急援助;

5.对事故的性质、程度进行认定并作出处理意见;

6.决定其他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和抢救的重大事项。

(二)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学院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事机构,负责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指挥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和专业人员组成,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检查落实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定期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对校内可能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3.事故发生后,随时与现场工作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报告上级;

4.根据指挥部指令调度人力、物力到达各指定位置;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6.负责审核处理事故的宣传报道;

7.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有关事项。

(三)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学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决定事项。

(四)专门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便于开展工作,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和专业人员组成。

1.后勤保障救护组

总务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医疗救护工作,确定医疗救护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伤员的护理、护送和转移工作;

三是了解掌握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动态,制订卫生防疫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是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及食物、水、电的供给工作;

五是负责车辆等运输工具的调配工作。

2.安全保卫疏导组

保卫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

一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物品进行安全转移和监控工作;

二是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确保现场抢救、指挥等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是组织引导师生员工快速有秩序的疏散,协助各部门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化解矛盾;

四是搜集相关证据,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工作。

3. 事件调查善后组

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

按事件调查处理权限对事件原因及有关事实、责任的认定进行调查取证,做好事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妥善处理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护稳定,避免上访等事情的发生。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现场工作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事故一旦发生,各有关责任部门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自动成为学院应急处理指挥部现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及办公室直接领导下,自觉履行应急处理预案中规定的各项职责,迅速开展各类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  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

(一)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在接到知情人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及时通知事件处理责任部门。

(二)学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及时赶到现场指挥处理。

(三)学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在3小时内以学院名义分别报告市政府值班室和省教育厅,并及时续报事件有关情况。

(四)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对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以及汇报人的姓名、所在部门(班级)按要求做好记录并按事件性质和处理权限立即逐级上报,同时按程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场处理,必要时通知救援单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第七条  应急联络方式与集结时间

(一)应急联络方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期间,指挥部及办公室所属全体应急人员的手机、小灵通和固定电话等通讯工具一律开机待命,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立即向应急人员发布事件信息和应急行动指令。

(二)应急集结时间。全体应急人员接到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事件信息和应急行动指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的,必须报应急办公室批准),并按规定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第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责任部门应立即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一)立即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按程序逐级上报。

(二)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并随时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处理情况。

(三)需要多个学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第九条  监督管理

(一)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讲政治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重视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如因工作缺位和处理不力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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