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6号)要求,从2014年省高职院校教改项目开始,各高职院校申报已经设置有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专业教学改革项目和创业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类教学改革项目,必须首先取得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才能申报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做好2013年度省高职教育教指委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文件:请各系部组织教师认真阅读《2013年省高职教育教指委教改项目申报通知》(见附件),组织教师申报对应专业项目。
二、申报对象:全体教职工(含机关处室兼课教师)
三、申报名额:本次申报立项没有申报名额限制,请各系部积极鼓励教师申报。机关处室兼课教师可向相关系、部提交申报项目。
四、注意内容:2014年省教改项目将拨付专门名额给各教指委。教指委部分项目,经评审后择优推荐到省教改课题立项。
五、申报程序
由于各教指委项目的申报要求不同,请各专业的申报教师认真阅读申报要求,需要学院加盖公章的项目,请于4月22日前把《课题立项申报书》(双面打印)和申报要求的份数交到科研科。若申请外语和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的,由于申报书纸质版不允许快递,所以请申报人在4月16日前送至科研科。
同时,请申报人于4月22日前把《课题立项申报书》电子版和《广东省教育教学管理委员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填自己信息)发送至mzyxb@126.com。
附件:
2013年省高职教育教指委教改项目申报通知.rar
教务处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