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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132013-01-08 17: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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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务处 更新时间:2013-01-08 17:48:37 点击次数:
 

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教务处拟组织各系、各部门专兼课教师申报2013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我院可以申报的项目及条件如下:

1)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课程必须是已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的项目。

2)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申报课程必须是已获得院级精品课程的项目。

3)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具有校级立项建设基础,建设周期一年以上、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果的项目。我院可以申报2项。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备校级制度管理基础条件的项目。我院可以申报3项。

5)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我院可以申报6项。

二.申报项目人员范围:

学院专、兼课教师均可申报,兼课教师申报项目须经相关专业系部主任审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按项目指南要求(见省厅文件的附件)填写完整,并于225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到教务处邮箱。由于申报材料庞杂,逾期提交电子材料的,教务处一概不予受理,提交截止时间判定以教务处邮箱收到邮件信息为准,请务必确认材料已经提交到教务处邮箱。

2.申报材料受理:教务处将汇总各申报项目的材料,并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上报省厅参评的名单并予以公示。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时间为2013228,公示时间为5天。

3. 网络申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申报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13311前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平台网址:教育网 http://202.38.227.240:8080/zlgc;电信网 http://61.144.84.101:8080/zlgc;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另发,按要求完成项目网络申报。

4.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201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文件和附件(项目指南及申报材料)将挂在教务处网站“质量工程”栏目下,提供下载。

2)申报各类项目的教师,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全面理解和掌握指南的内涵要求,申报材料要充分体现申报指南的指导思想。

3)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的教师,请在填写申报材料之前,阅读教务处网页“质量工程”栏目下的“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高职)”,申报材料要充分体现评审指标体系的要求。

 

 

 

                                  教务处

                                 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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