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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22012-12-20 09: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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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2-20 09:48:43 点击次数:
 

粤教高函〔201220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80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职教集团运行机制创新与实践》等193个项目作为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立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将对部分项目进行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有关高职院校应对省财政资助项目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助,对非资助项目按不少于3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资助资金应足额及时到位,确保项目研究、改革与实践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学校对立项项目资助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名额分配、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

二、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行项目管理,日常管理和结项主要由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2012年度立项项目自201212月开始计算,建设期为2-3年。其中,2013115日前,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开题,并提交调整过的项目申请书(含资金预算)和开题报告书。项目实施期间,每年底,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提交项目年度报告书和教改项目管理报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论证,并提交学校项目管理报告、结题验收登记表和项目相关成果材料;省教育厅将视情况需要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管理不到位,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且又未作说明的,将撤销项目立项,三年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的项目,同时减少项目承担学校的申报名额。

三、项目负责人应按申请书承诺的要求完成项目工作。各项目承担学校应为项目研究与实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并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如需调整项目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批准。

联系人:张坚雄,联系电话:(02037627715。附件2不印发,请在省教育厅网站查阅下载。

      1.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表

      2.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管理有关材料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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