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函〔2012〕115 号
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和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41号),经各校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电梯维护与管理等29个专业为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98个专业为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高职院校应加大对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按每个专业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和建设;同时,应主动争取举办方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41号)要求,从构建校企合作平台、探索系统培养、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育人、建设教学团队、实施第三方评价、增强服务能力、打造专业特色、促进资源共享、加强经验推广等十个方面制定重点专业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于9月20日前报至我厅。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省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的支持力度。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从2012年4月1日起算。建设期满后,我厅将按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的专业,正式命名为“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
二、省级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建设期为1-2年。有关高职院校应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质量优越的要求,按照重点专业遴选标准,加大教学投入,强化内涵建设,适时参加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遴选。建设期满,遴选不通过的专业,将取消“省级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称号。
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电子邮箱:qibajiu@126.com。
附件:1.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和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
2.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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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七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