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车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车辆管理,保障学院正常的业务用车和行车安全,从六月一日起,请各部门、各单位填写《派车单》,按以下流程办理用车业务:
一、市内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市区内用车报车管办负责人批准。
二、茂名地区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报总务处负责人批准,由车管办派车。
三、外市用车必须提前五天填写《派车单》,由部门负责人报主管后勤的院领导批准后,由车管办派车。
特此通知。
附件: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派车单
关于用车办理流程的通知.doc
总务处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