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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072007-03-16 03:22:43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7-03-16 03:22:43 点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就本院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详见粤教继[2007]1号,网址:
http://www.gdhed.edu.cn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于3月23日前到系、部报名,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信息一览表》、《基本情况一览表》,录入电脑,系、部软盘于3月26日上报人事处。
(二)表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填报《思想品德鉴定表》,系、部3月20日前到人事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个人网上报名填写,网址:
http://jszg.gdhed.edu.cn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组织实施,4月6日前完成。申报理工学科到教务处曾萍科长登记,人文社学科到经管系黄劲科长登记,申报人员报名登记时间3月23日前。
(四)体检:学校医务室组织实施。时间在4月6日前完成,申报人员3月23日前到医务室陈春玉登记领取表格。
(五)材料整理和提交,详见粤教继[2007]8号,网址:
http://www.gdhed.edu.cn。系、部对申报人员材料严格审查,按规定编排和装订,4月9日前报送人事处。
(六)固聘教师申报资格认定,详见粤教继[2007]6号,网址:
http://www.gdhed.edu.cn
(七)审核和公示:学院领导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再上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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