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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082008-06-04 08: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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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收士官工作宣传教育提纲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8-06-04 08:50:29 点击次数:

今年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已在我市全面铺开。这是市第一年在我校招收士官工作,我们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在我校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工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们的任务。

一、充分认识招收士官工作的重要意义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做好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打牢军队建设基础,适应新军事变革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需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内外环境,这对国防建设特别是征兵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部队建设需要高素质人才,从高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是新形势下搞好征集工作,提高兵员质量的重要措施,对于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具有重要意义。

二、提高认识,增强报名应征的光荣感

人民解放军从建军的那一天,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七十多年来,人民解放军为人民革命事业的胜利,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富强,为人民的幸福,为维护世界的和平建立了不朽的功勋。无数事实证明,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支伟大的、光荣的人民军队,是一支无愧于祖国和人民的军队,是一所造就人才的“大学校”,我们每一个公民都为之感到骄傲和自豪。每一个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并能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而感到无尚光荣。

三、增强依法服兵役的使命感

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兵役法是国家的重要法律,是国防建设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和兵役制度、公民服兵役的条件、形式、期限以及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依法踊跃报名参军,自觉地为保卫祖国的安全和现代化建设大业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四、应征的有关规定和条件

(一)、招收对象及年龄:普通高校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招收计划(计算机、汽车及数控的专业),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体格条件: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和严重病史,身高为1.62米以上,体重下限46.8公斤,视力裸眼为0.8以上。

(三)、学历条件

招收的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四)、征集时间:5月25日~6月10日为宣传报名阶段(报名地点:学院学生处或系办公室,电话:2920085、2920526、2920392),6月15日~6月3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

五、待遇

1.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2.招收的士官在服役期间的工资、补贴、补助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待遇和退役后的安置,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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