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在综合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高校实验室管理。党委书记扶国主持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政办、宣传部、组织人事部、纪检室、工会、教务部、后勤部、财务部、保卫部负责人,各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部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实训室主任参加学习。
副院长董利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党委委员、副院长杨云领学《广东省转发教育部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心组成员聚焦学校实验室管理进行了研讨交流,对实验室安全治理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强化落实,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务求实效,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持之以恒,狠抓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做好组织保障,加强安全工作能力建设,严明责任追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一是明确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主要负责部门是教务部,由教务部会同各系及相关部门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明确责任人,实现整改工作闭环。二是由教务部牵头,制定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覆盖分级分类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教育与准入、风险评估与管控等全周期管理环节。要建立各层面的应急预案,学校和二级单位定期开展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学校各个层面人员都充分学习。组织人事部、后勤部、财务部等部门要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响应及时。三是要严格落实<<安全规范>><<问责办法>><<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完善责任体系。学校层面与各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建立健全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培育与准入体系,出台学校规范性文件。
撰稿:黎海翼 编辑:杨坤有 审核、签发: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