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14〕22号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58号),为做好我院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见《关于印发<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茂职院〔2008〕42号)。
二、申请时间
1、国家奖学金:2014年10月8日—10月12日;
2、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2014年10月8日—10月17日。
三、评审程序
见《关于印发<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茂职院〔2008〕42号)。
四、各系、部推荐名额分配
系别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土木 |
3 |
80 |
392 |
经管 |
3 |
67 |
315 |
化工 |
1 |
31 |
130 |
机电 |
1 |
31 |
152 |
计机 |
1 |
20 |
102 |
思政 |
0 |
1 |
9 |
五、具体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推荐工作。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须提供乡镇(街道办)级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和系奖助贷审核小组评议材料。
3、各系请在10月15日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学生处;10月24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逾期不交者视为弃权处理。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13-2014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3-2014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2013-2014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14-2015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