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程序
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校的工程建设、货物采购和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采购计划的编制和申报程序
(一)全校教学、科研、办公设备以及基建工程项目实行按计划组织采购。
1、各归口主管部门必须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每年的11月份前编制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经学校审批立项后方可组织实施;
2、学校财务科汇总各归口主管部门的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学校的采购预算;
3、招投标办公室根据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安排方案汇总各归口主管部门的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学校的年度采购计划;
4、由于不可预见原因未能纳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在部门申请立项后按补充计划申报实施。
(二)凡属于学校《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项目范围而且达到相应规模的采购项目(见附表),负责该项目的职能部门应向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投标办公室)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立项申请表》;
2、采购项目的立项审批材料;
3、设备物资采购项目提供详细的采购清单并注明主要技术参数,工程项目提供预算及主要材料清单,服务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要求合同条款;
4、货物采购项目的申报材料一般不能指定特定生产厂家和某一品牌特有的规格、型号,如果确有特殊使用要求,按正常采购程序实施无法实现采购目的的采购项目应另付说明材料。
二、采购项目的受理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材料完备的采购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即时受理并对实施方式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对于设备物资选型科学合理,采购方式可行合法的,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审批意见交招投标办组织实施。
(三)对于设备物资选型带有明显倾向性或采购方式不当,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领导小组通过组织有关专家小组进行咨询论证后再审批。
(四)履行校内的审批手续后,招投标办将审批结果送一份到招投标监督领导小组备案。
(五)对于需要纳入省政府、教育厅、茂名市招标机构集中招标的项目,招投标办在履行校内的审批手续后组织向上申报。
三、采购项目的实施程序
(一)凡符合《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应进行公开招标,其工作步骤如下:
1、招投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
2、项目承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审核和确认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草案,并签署确认意见;
3、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4、招投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
5、招投标办公室接受投标报名,审查投标人资格;
6、招投标办公室在招标投标监督领导小组派驻的监察员的监督下,与项目承办单位共同确认投标人资格和名单;(设资格预审)
7、招投标办公室向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方发售招标文件;
8、必要时组织投标人踏勘招标项目现场,组织招标文件技术答疑(由招投标办公室会同项目承办单位或职能部门负责);
9、招投标办公室接受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标书,接受投标;
10、确定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由申请招标单位代表和相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专家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由招投标办公室在监察员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1、开标(由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在预先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2、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条件和评标原则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13、送达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产生后,由招投标办公室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在校内公告栏或者校园网上公告;
(二)对于一些特定的采购项目,虽然达到学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数额,但有符合《办法》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经用户申请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以分别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以及询价等方式采购。
(三)邀请招标的工作步骤参照公开招标工作流程,但应将“发布招标公告”改为“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工作步骤如下: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招投标办公室确定成立,成员包括项目承办单位或职能部门的代表、相关专家,人数应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2、制订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由招投标办公室制订,谈判文件中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主要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发出谈判公告,接受符合相应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不少于二家);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监察员监督谈判过程;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承诺,结合报价合理的要求和原则从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6、公告成交结果。
(五)单一来源采购的工作步骤为:
1、招投标办公室和使用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代表成立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就项目的价格及其他服务条件进行充分协商,
2、在充分协商基础上,达成采购协议,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询价采购的工作步骤为:
1、成立询价小组(成员包括项目承办单位或职能部门的代表、审计监察部门代表及相关专家等,人数应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2、制订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中应当明确规定需要采购的商品的规格型号性能,以及合同草案的主要条款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接受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资料应当密封,直接交到招投标办公室;
4、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依据已制定的评定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5、招投标办公室向所有接受询价的供应商通知询价结果,并上网公告。
四、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程序
(一)项目主管单位或使用部门为合同主办单位,严格依据成交通知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执行与监督等按照学校《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三)项目主管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行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学校领导,并告知监察审计部门和招投标办。
五、采购项目的验收程序
(一)合同履行完毕,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送一份招投标办备案。
(二)对于需要降格验收或无法通过验收的招标采购项目,按《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处理。
六、协议供货程序
对于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数额标准的零星采购项目,具备协议供货条件的,按协议供货的方式采购。纳入省、市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按省市有关协议供货办法执行。
附: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项目范围及规模标准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申请表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的项目范围及规模标准
类别 |
项目范围 |
具体规模标准 |
备注 |
建设工程 |
1、建筑工程、房屋维修和拆除;
2、供用水、电、气等能源项目;
3、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等环境项目;
4、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体育设施等文化项目;
5、国家法律、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
1、新建、扩建工程单项合同估算投资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
2、改建、装饰装修、维修及拆除、园林绿化、地下管道、信息网络、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消防、停车场工程等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
3、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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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采购 |
1、教学、科研、体育、医疗设备及用品;
2、交通工具、行政办公设备及用品;
3、图书、教材、服装、药品等产品;
4、后勤产业集团的粮油及设备采购。 |
批量货物价值2万元以上(含2万元),单项货物价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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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1、勘察、设计、研究开发项目;
2、咨询、监理、代理、劳务项目;
3、物业管理、资产设备维护维修、房屋租赁等项目;
4、后勤产业集团的设备维护。 |
1、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
2、勘察、设计、监理、代理单项合同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
3、政府资助研究开发项目的设备采购和易耗品采购金额达到批量货物价值2万元以上(含2万元),单项货物价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
4、年租金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店铺、餐厅、停车场、房屋等场所;
5、上述规定数额限制以下的,包括房屋租赁未达到2万元或整体间数达到3间以上的,可通过招标进行,也可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后以抽签、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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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废旧物资在办理报废和处理手续并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按竞价方式出售。具体操作方式由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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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立项申请表
申请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受理编号: 号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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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工程□ 货物□ 服务□ 其他□ |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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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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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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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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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不够填写可另行附表) |
采购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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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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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院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招投标办公室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招投标领导小组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院长批示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