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办法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院毕业生质量,适应我院发展需要,为教育教学提供详实、完备的参考意见,使我院教育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的
1. 通过对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毕业生及其家长的调查,了解我院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的综合情况,获得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其家长对学院办学及就业工作评价的第一手材料,收集毕业生典型材料,为我院教育教学评价和改革提供参考依据,达到了解我院教学质量水平,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培养方案,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指导服务质量,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受社会欢迎的合格人才。
2. 通过对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毕业生及其家长的调查,体现学院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声誉,拓展校外实训(就业)基地建设的途径。
二、工作组织
毕业生跟踪调查是学院毕业生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此项工作由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材料汇总,各系(部)负责本系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反馈。
三、工作形式
1. 调查对象:毕业生工作单位、毕业生本人及其家长。
2. 调查方式:主要通过问卷、走访、网络等方式,征询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其家长的意见,以及对我院毕业生的综合评价。
3. 调查时间:
(1)统一调查。每年进行一次统一调查,时间安排在10月份左右开展。调查当届毕业生和毕业三年、十年后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反映。调查比例:当届毕业生70%以上,毕业三年30%,毕业十年10%。
(2)随机调查。利用校友回校座谈、作讲座、参加校庆、出席校友会活动的时候对毕业生进行调查;利用各用人单位来校举办校园宣讲会和招聘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在核心就业市场的建设中,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调查。
根据我院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去向,要不断建立和改善符合我院办学特点的毕业生跟踪调查监测、反馈网络。
三、实施措施
1. 在招生就业处指导下,各系(部)每年年初对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路线进行统一规划。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设计。
2. 每年毕业生跟踪调查活动都要走访、调查一定数量的用人单位;采集反映毕业生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院评价、典型毕业生事迹等方面的文字、影像、图片资料。
3. 每年11月份,各系(部)依据用人单位、毕业生反馈内容,形成以专业为单位的调查分析报告交招生就业处。每年12月份,招生就业处负责将全院的调查结果以及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呈递给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以起到服务教学、促进教改、完善管理的作用。
4. 毕业生跟踪调查的考核工作,按照《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考核及奖励办法》实施。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