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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强校工作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12-07 16:06: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印发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强校工作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机关各处室: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强校工作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强校工作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7月7 日
附件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强校工作绩效考核
及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动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工作,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高〔2016〕8号)为依据,按照学校“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建设规划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绩效津贴分配改革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照省级B类规划考核指标要求,特制订该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实效性原则。创新强校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突出工作实效性,以省级B类规划考核指标作为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指导性考核指标。
(二)专项性原则。创新强校工作作为学校专项建设工作,采用专项考核的方式对组织、实施创新强校专项工作的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绩效奖励经费来源
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Ⅱ)的教学工作绩效工资中提取2%作为教学单位创新强校工作绩效奖金(以下简称教学创强奖金),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Ⅱ)的管理服务绩效工资中支出机关部门创新强校工作绩效奖金(以下简称机关创强奖金)。
 
 
第二章创新强校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第四条 教学创强绩效考核指标见附表1。所有指标均采用不同项目可以累积加分的方式计算得分,同种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则以最高级别为准,不累积加分。
第五条 机关创强绩效考核指标见附表2。所有指标均采用不同项目可以累积加分的方式计算得分,同种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则以最高级别为准,不累积加分。
 
第三章创新强校工作绩效考核方式
第六条考核实施。教学单位创强绩效考核由职能部门根据表1的考核指标对各系部创新强校工作进行评分,由人事处负责汇总审核。机关部门创强绩效考核由质量办根据表2的考核指标对组织、实施创新强校专项工作的机关部门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分数提交人事处审核。
第七条 考核奖金计算办法
(一)教学单位考核奖金计算办法:
设各系(部)考核得分为Xi,各系(部)教学创强单位分值的奖金=教学工作绩效工资(Ⅱ)×2% /ΣXi,各系(部)教学创强奖金=教学工作绩效工资(Ⅱ)×2%×Xi/ΣXi。
(二)机关部门考核奖金计算办法:
设被考核机关部门考核得分为Yi,各被考核机关部门创强奖金=教学工作绩效工资(Ⅱ)×2%×Yi/ΣXi。
第八条 考核时间。学校创强绩效考核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考核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30日和12月31日。考核奖金在每年寒暑假期间发放。
第九条考核分数异议处置办法。各被考核部门对考核分数有异议的,可以提请考核部门进行重审,不在考核指标范围内的数据一律不纳入考核分数计算中。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附表1、附表2的考核指标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不同做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本方案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同时实施。
第十二条本方案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2017-2018学年度教学创强津贴考核指标
2.2017-2018学年度机关创强津贴考核指标
 

附表1
2017-2018学年度教学创强津贴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校内考核指标 考核部门 考核办法
1.体制机制与规划 1.1体制机制改革 系(部)二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院办 含系部二级分配制度,日常教学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等,以各系部管理制度的全部情况进行综合衡量,最健全的系(部)4分,其他酌情减扣。
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现代学徒制试点,特色二级学院,订单班 教务处 1.现代学徒制和二级学院每开展1项院级试点3分,获得省级验收通过5分。
2.订单班每个1分。
建立校企合作协同创新中心或研发平台,并制定了完善的运行制度。 教务处 每签订1项校企合作协同创新中心或研发平台协议1分,协创中心获得市级立项4分,获得省级立项8分。
专业资源配置合理:新增专业时是否考虑了专业群的配置问题。 教务处 系部的专业在专业大类中分布最集中的按3分计算,其余的按比例递减给分。
1.2“创新强校工程”规划实施 每年的各级各类创新强校奖补资金项目使用和完成情况 教务处 根据校内创新强校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对照检查年度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每按时完成1项,加1分。
2.人才
培养
2.1教育教学改革 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新增专业论证、申报、通过省级检查。
教务处 1.院级品牌专业每个3分,省级品牌专业每个10分;
2.按照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完成新增专业申报,每项1分;
3.通过2017年新增招生专业省级检查的,每项1分。
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参加省级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获奖
教务处 1.每门创新创业课程、每本教材1分;
2.每获得一项省级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三等奖1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5分。
3.系部中任课教师的50%使用云班课,即可得1分。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特色二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获得省级教改项目;
教务处 1.每种类型的人才培养方案1分;
2.每项省级教改项目3分。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中高职衔接试点,自主招生试点。 教务处 每个专业每个项目1分,专业开展多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招生的,可以累计加[罗良宏1] 。
2.人才
培养
2.2招生就业 投档率数据;
报到率数据
招生就业处 1.第一志愿投档总数所占比例≥95%,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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