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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更新时间:2009-12-14 16:33:08

 

 

食堂卫生(特别是食品卫生)是关系到用餐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必须大力抓好。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设立卫生管理小组,由食堂经理任组长,班长为组员,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由其负责日常卫生工作。卫生小组负责卫生档案管理,建立食堂卫生制度,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抓好检查、评比,使食堂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食堂卫生档案。内容包括:

1、食堂卫生小组组成人员主其分工;

2、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基础资料;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食堂专项卫生制度;

5、食堂卫生自查制度;

6、食堂卫生自查资料;

7、食堂员工健康证明;

8、食堂员工卫生培训证明;

9、肉菜检验报告资料;

10、用具、餐具消毒资料等。

三、每年要按规定办理卫许可证年审换证工作。

四、制作专项卫生制度牌幅,在食堂相应位置挂贴,并监督执行。

五、认真进行食堂卫生自查,其方法按《食堂卫生自查制度》执行。

六、迎接卫生检查。学院和市相关部门前来进行检查,食堂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准备,以便迎检。

七、实现卫生“A级”,是食堂卫生工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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