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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物中毒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

作者:|更新时间:2009-12-14 16:49:25

 

 

1、成立食物中毒管理报告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要有学校主要领导、校医、食堂管理人员等。

2、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不得隐瞒不报。

3、立即停止生产、供应可疑的引起中毒的食物。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5、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8、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市卫生局:2979123

                     市卫生监督所:295171129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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