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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部门提出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书面维修申请,交总务处办公室。2.后勤部负责人审阅后签署处理意见。3.进行现场勘察、登记,作出维修工程预算。4.根据工程经费预算情况由分管校领导审批。5.维修工程按程序实施。 备注:1、上述“维修工程”仅指水、电、房屋维修。设备(包括办公家具)维修不在此列。2、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如花费金额小,可直接办理。3、部门、学生宿舍、教室物资维修,视轻重缓急安排人员前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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