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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四间食堂改造投资评估服务项目询价函

作者:zwc|更新时间:2023-02-10 16:32:17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四间食堂改造投资评估服务项目询价函,接受符合要求承建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有效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项目名称内容及地址:

1、项目名称: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四间食堂改造投资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

3、工程内容:根据学院食堂经营合同书的约定,食堂改造完成后,由甲方(学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学院北校区一号、二号食堂和南校区一号、二号食堂投入进行评估,出具评估审核报告。评估审核内容包括土建部分投入、设备设施投入,土建部分根据竣工图纸、结算书、工程规范和广东省现行定额、茂名市2022年第三季度信息价及其他技术资料进行审核,设备设施部分根据饭堂运营单位提供的发票原件进行审核。

二、采购编号:MZY2023ZWCGC002

三、服务要求

1.委托人的权力和义务。委托人协助食堂经营者及时提供被委托人评估审核所需资料,监督但不干涉被委托人的评估审核,被委托人对审核结果完全负责,如有需要,被委托人需无条件配合审计和纪检部门的追踪和审查。

2.被委托人的权力和义务。被委托人应响应《需求书》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专业、诚信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工程规范的基础上,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内容。被委托人对本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要保密。

3.委托人如若未及时提供被委托人评估审核所需资料造成时间拖延,将由委托人负责,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被委托人未能按约定的服务期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逾期10日之内的,按照本服务项目服务费的70%支付费用,逾期20日之内的,按照本服务项目服务费的40%支付费用,逾期20日以上的,不支付服务费。

4.服务单位在评估审核过程中如出现不符合法律、工程规范及弄虚作假的行为,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经学院确认,每次减少该食堂服务费用的10%

5.服务单位在评估审核过程中需认真核实工程量,如分部分项工程审核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偏离5%,经学院确认,每次减少该食堂服务费用的10%

四、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由中标的第三方负责完成食堂投入评估审核工作,出具评估审核报告。

五、成果质量标准:中标的第三方依照食堂经营合同,依据竣工图、结算书、工程规范和广东省现行定额、茂名市信息价、设备发票及其他技术资料等进行评估审核,出具评估审核报告。

六、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0日历天,从学院开出服务委托书之日算起。

七、含税工程最高限价(人民币):33441.00 大写:叁万叁仟肆佰肆拾壹元整

(潜在投标人在固定下浮20%的基础上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八、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服务项目无预付款;

2.根据食堂经营合同书约定,评估审核费用由乙方(食堂经营者)支付,南北校区四间饭堂各自支付的费用根据食堂经营合同书约定的投入金额,参照《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结合中标第三方投标下浮率计算得出;

3.评估服务单位出具评估审核报告后报学院确认,学院确认后,由学院根据合同约定督促食堂经营者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评估服务费的100%,食堂经营者如逾期支付,因评估服务费及逾期的利息等费用引起的矛盾,学院可按照食堂经营承包合同书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条款处理。

九、投标、开标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传真报名方式无效。

2、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23210日至202321517:00期间发报名资料(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到报名邮箱:mzyzck2920178@126.com,以报名资料到达报名邮箱的时间为准,不在报名时间段内的报名资料无效。

3、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到报名邮箱,邮件名称为:XXX公司—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四间食堂改造投资评估服务项目)

4、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2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时间:202321609:30)。

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密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西门门岗;

10 投标文件按单价报价汇总报价形式,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项目名称及承建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投标文件按单价报价汇总报价形式,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项目名称及承建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11 报价人的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12 承建商如对本项目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承建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13投标文件组成:(一式三份,一律盖公章否则当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评估审核委托函

3)、承诺函

十、评标方法: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招投标小组组建的评审小组通过比较所有报价的承建商中的有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承建商作为成交承建商,承建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十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查询:

招标机构: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招标小组;

联系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茂名职业技术学院1号宿舍楼一楼资产与设备管理科办公室;

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668-282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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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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